1.项目负责人填写《承诺书》和《专利使用授权证明》,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2.项目负责人与南航资产经营公司签订《协议书》;
3.项目负责人到科技部核实并登记专利信息,办理《专利使用授权证明》签名、盖章手续。
4.上述《承诺书》、《专利使用授权证明》和《协议书》均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资产经营公司、科技部各执一份。
相关文本材料请到科技部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或资产经营公司投资管理部领取。
联系方式:
资产经营公司投资管理部,南航后勤楼216室,程老师,84896178
科技部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行政楼610室,郭老师,8489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