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园经营性用房招租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承租人(以下称磋商申请人),诚邀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租项目名称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园经营性用房招租 |
招租单位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招租房间情况 | 科技园C栋103-1,面积58㎡,一楼门面房 |
科技园C栋218,面积49㎡,二楼办公用房 | |
经营范围 | 办公 (科技型企业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团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入园) |
合同期限 | 至2020年12月31日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年5月23日 |
报名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2019年5月30日 |
报名地点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逸夫科学馆512 |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2019年5月30日 |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址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逸夫科学馆512 |
提交磋商文件时间 | 另行通知 |
招租底价 | C218 70元/平方/月 C103-1 75元/平方/月 |
联系方式 | 025-84896168 |
招租房屋勘察联系方式 | 025-84891888 |
二、项目要求
1.报名要求:磋商申请人至多可以参加两个房间的磋商,但不可以兼中兼得。
2.租赁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租金实行按年支付、先付后用,并缴纳不低于合同金额10%的保证金。
3.承租人对其租赁的房屋不得用于法律禁止的经营项目;相关手续自行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照章纳税,对租赁范围内的资产享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得擅自转租,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租。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磋商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单位、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2)若磋商申请人为自然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3)若磋商申请人为独立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止,早上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逸夫科学馆512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时现场免费领取,可自带U盘,不提供邮寄服务。
4.递交报名材料:
A.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供《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园经营性用房租赁竞争性磋商 报名表》(附件一)、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法人单位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园经营性用房租赁竞争性磋商报名表》(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磋商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另行通知
2.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逸夫科学馆505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联系方式
招 租 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逸夫科学馆五楼
联系电话:025-84896168
招租房屋勘察联系电话:025-8489188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3日
附件一: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园经营性用房租赁竞争性磋商 报名表
竞租人 | |||||
意向竞租房屋 | |||||
拟经营项目 | |||||
营业执照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
日期 | 资格审核人 | 复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