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文件
党宣字〔2011〕8号
关于开展“2011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级党组织、各直属单位:
为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先进文化建设,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激励师生员工奋发进取,为全面完成学校“十二五”规划和实现建设具有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离退休人员,以及后勤集团等单位的聘用人员均可参选。
参选人员须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1.推动社会进步,为国家、社会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社会影响;
2.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注重传承创新,有杰出贡献或突出表现;
3.爱岗敬业,悉心育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4.在文学、艺术、新闻出版等文化领域具有深厚造诣,多次获国家或省市大奖;
5.个人的经历或行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代表当代教师和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6.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文化事业,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积极贡献;
7.在工作、生活、学习、家庭、情感等方面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往年已获评年度人物者参评,须在本年度有突出贡献或表现。
二、评选程序
2011年11月初至2011年12月上旬,以院级党组织或直属单位为单位推荐,也可个人自荐,并于2011年12月5日前将推(自)荐表报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2011年12月7日,由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次评审,确定重点推荐人选名单。
2011年12月14日前,通过办公网、新闻网等媒体对重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听取意见。
2011年12月21日前,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和反馈意见进行终评投票,确定最终当选人员名单。
评选结果报学校批准后进行表彰。
三、活动宣传
活动将通过《南航报》、南航新闻网、校电视台、宣传橱窗、学生广播台等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对特别优秀的典型人物拟通过社会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挖掘和推荐代表先进性、时代性,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的人物。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
联系人:孙吟吟 联系电话:84891121
电子邮箱:yin263@126.com
附件:“2011校园年度人物”推荐(自荐)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2011校园年度人物 评选 通知
附件:
“2011校园年度人物”推荐(自荐)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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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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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号 (学号) |
| 职 务 |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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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获表彰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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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 出 事 迹 摘 要 | (摘要不超过300字,详细事迹文字及支撑材料可附后) | ||||
推荐单位 意见 (个人自荐的可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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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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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空间不够可扩充;纸质材料一份报至党委宣传部,电子稿发至:yin26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