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旧网站  最新动态  通知公告

转发宣传部关于开展“2011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11-24来源: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点击:121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文件

党宣字〔2011〕8号


 

关于开展“2011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级党组织、各直属单位:

为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先进文化建设,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激励师生员工奋发进取,为全面完成学校“十二五”规划和实现建设具有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离退休人员,以及后勤集团等单位的聘用人员均可参选。

参选人员须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1.推动社会进步,为国家、社会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社会影响;

2.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注重传承创新,有杰出贡献或突出表现;

3.爱岗敬业,悉心育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4.在文学、艺术、新闻出版等文化领域具有深厚造诣,多次获国家或省市大奖;

5.个人的经历或行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代表当代教师和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6.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文化事业,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积极贡献;

7.在工作、生活、学习、家庭、情感等方面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往年已获评年度人物者参评,须在本年度有突出贡献或表现。

二、评选程序

2011年11月初至2011年12月上旬,以院级党组织或直属单位为单位推荐,也可个人自荐,并于2011年12月5日前将推(自)荐表报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2011年12月7日,由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次评审,确定重点推荐人选名单。

2011年12月14日前,通过办公网、新闻网等媒体对重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听取意见。

2011年12月21日前,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和反馈意见进行终评投票,确定最终当选人员名单。

评选结果报学校批准后进行表彰。

三、活动宣传

活动将通过《南航报》、南航新闻网、校电视台、宣传橱窗、学生广播台等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对特别优秀的典型人物拟通过社会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挖掘和推荐代表先进性、时代性,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的人物。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

联系人:孙吟吟   联系电话:84891121

电子邮箱:yin263@126.com

 

附件:“2011校园年度人物”推荐(自荐)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2011校园年度人物  评选  通知


附件:

 

“2011校园年度人物”推荐(自荐)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学  历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证号

(学号)

 

职   务

 

职    称

 

近两年获表彰奖励情况

 

突 出 事 迹 摘 要

(摘要不超过300字,详细事迹文字及支撑材料可附后)

推荐单位

意见

(个人自荐的可不填写)

 

评审委员会意见

 

注:表格空间不够可扩充;纸质材料一份报至党委宣传部,电子稿发至:yin263@126.com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