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我公司”)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及将军路校区服务网点商铺选定承租人(以下称磋商申请人),诚邀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经营类别和使用面积:
序号 | 地点 | 经营类别 | 使用面积 |
1 | 明故宫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117 | 不限类型 | 43㎡ |
2 | 将军路校区东区中部天桥一层114 | 餐饮类 | 70㎡ |
3 | 将军路校区东区中部天桥一层115 | 餐饮类 | 70㎡ |
4 | 将军路校区西区综合服务楼一楼JH04-106-2 | 品牌便利店 | 54㎡ |
5 | 将军路校区西区综合服务楼一楼JH04-104 | 餐饮类 | 10㎡ |
6 | 将军路校区东区中部天桥一层104 | 餐饮类 | 128㎡ |
7 | 将军路校区东区中部天桥一层111-2 | 饮品类 | 22㎡ |
8 | 将军路校区第五食堂一层 | 不限类型 | 40㎡ |
注:房间内不得使用明火
2.承租期: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每年度结束后出租方将对承租单位经营服务、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合格的方可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如不符合学校管理规定或承租单位在磋商时所作承诺,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单方面解除合同。
3.报名后发送招租文件,告知最低限价,报价低于最低限价,作废标处理。报价幅度为0.1元/㎡*天。
4.经营范围: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改经营内容,禁止经营其他项目。
5.经公开招租有三个及三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竞价。评委得分最高者中标。如果报名不足3家,则采取谈判方式。
6.招租程序:报名→资格审核→领取招租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交纳竞租保证金→招租评审→竞租结果公示→签订合同→竞租保证金退回。
7.门面房具体信息以现场踏勘为准。
二、报名时间:自2025年6月19日起至6月23日止。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具备工商局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意向承租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报告。原承租人在出租方有不良经营记录或不服从学校管理的承租人不得参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磋商申请人必须符合公布的对应房屋经营业态限制的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个人以及联合体竞租,严禁借用他人资质参加竞租。
6.磋商申请人及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竟租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竞租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有因骗取竞租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竞租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磋商申请人报名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与竞租项目相关所需的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 竞租人近三年(2022年6月起至今)主要经营业绩:开设的门店名称、营业面积、员工人数、年销售额、服务对象等(须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承租通知书、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等)。
4. 请在封面注明竞租的项目名称、公司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
5. 竞租人应承担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报名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收件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84896178 15850797048
五、磋商保证金
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后,我公司确定资格审核是否通过,并向我公司交纳竞租保证金,金额标准为5000元,不交纳竞租保证金不予参加竞租。
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320006639018010019111
开户行:交通银行御道街支行
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