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要求,推进校内巡察整改工作,资产经营公司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研究讨论前置程序要求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建立支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前置研究机制,切实发挥企业基层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10月19日,资产经营公司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资产经营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集体决策事项清单、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等规章制度,明确“三重一大”范围、决策流程,规范了各个决策主体权限范围、权责边界,梳理了支委会进行前置研究讨论的30项具体内容,将支委会研究讨论作为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确保支委会参与决策有据可依。
10月26日、27日,11月16日,支委会针对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经费开支管理办法、报销审核规范等相关财务制度及资产经营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实施细则等,展开深入研讨交流,为总经理办公会及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国企党组织前置程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是发挥国企党的领导作用的重要途径和保证。资产经营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支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的“前置程序”,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