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7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条件
凡我校在职在岗的技术工人,符合《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可根据自己所在岗位申报相应的初级、中级、高级技术等级考核。
二、考核程序及办法
1.申报参加技术等级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负责对其所填写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和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等进行审核确认。
2.2015年4月17日前,各单位按工种、等级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报名登记表》,连同上述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和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复印件,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
3.人事处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上报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简称江苏省工考办,下同)。
4.培训考核由江苏省工考办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通过培训考试,合格者由江苏省工考办统一发放《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
三、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工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和人事处、纪委办、工会及部分推荐单位负责人代表等组成。该小组负责学校工人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及重要事项决策。
2.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的相关申报工作,对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四、其他有关问题
1.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2.相关表格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联系电话:84892462。
特此通知。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73号)
(附件下载请至人事处网站)
人事处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