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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15作者:编辑:审核:阅读:33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7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工人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工种范围
1.我校在职在岗技术工人,符合《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工种高级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2.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工种的范围包括:收银审核、中式烹饪、计算机信息处理、汽车调度管理、教学科研试验等21个工种。
二、申报条件及指标
1.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推荐条件严格按《通知》规定执行。
2.申报高级技师的技术工人,苏人社发[2012]113号文件要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素质读本》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
3.学校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高级技师推荐指标,结合报名情况确定各单位推荐指标。
三、要求及程序
高级技师作为工人队伍中业务技术骨干、服务的表率和学习的榜样,请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考核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真正把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技能强、工作业绩突出的骨干选拔出来,确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
高级技师申报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单位推荐、材料公示、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学校推荐并上报的程序进行。
四、组织领导
1.各有关单位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荐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工人的高级技师申报推荐工作。
2.学校工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级技师推荐人选的审定工作。
五、时间安排
日期
内容及要求
418日前
工作布置,各单位将符合条件并自愿报名参加评选推荐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425日前
学校根据省工考办给定名额下达指标。
426
-520
各单位召开推荐小组会议,在学校下达指标范围内确定推荐人选。
被推荐人填写评审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材料。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公示材料。
各单位于520日之前将个人申报材料、资格评审表、等级考核审批表、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等及电子版送到人事处。
521-65
校工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审定,决定推荐人选并公示结果。
66-10
整理并上报推荐人选材料
六、其他事项
1.高级技师考评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2.《通知》及相关表格可从人事处网站查阅下载,联系电话:84892462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75号)
(附件下载请至人事处网站)
                       
 
人事处
       201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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